贾力强因其注册在第18类的7102739号“酷偎儿”商标被阿喀琉斯体育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,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。
案情回顾:
答辩人贾力强是以白沟为基地,产品远销全国各省市,质量优异,威名远播。基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需要,公司于2008年12月正式注册了酷偎儿商标,却于2010年7月被阿喀琉斯体育有限公司ACHILLES SPORTS PTE.LTD.提出异议。
我司受答辩人委托,代理了“酷偎儿”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。我司专业律师经过分析研究指出:被异议商标酷偎儿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图形从外形、表达含义、视觉效果上来说,一个是两个人的背靠背,一个是两只小熊的手拉手,区别明显,差别巨大,不易混淆,对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,商标应该被核准注册,受到应有的保护。由于我司律师答辩的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7102739号“酷偎儿”商标予以核准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