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硕秋因其注册在9893868号“美嘴鳄MEIZUIE”商标被鳄鱼恤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,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。
案情回顾:
答辩人张硕秋为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,注册了“美嘴鳄MEIZUIE”商标,却被鳄鱼恤有限公司提出异议。
我司受答辩人委托,代理了“美嘴鳄MEIZUIE”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。我司专业律师经过分析研究指出:被异议商标“美嘴鳄MEIZUIE”,与鳄鱼恤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 “鳄鱼恤”商标未构成近似。双方商标在汉字组合、排列、呼叫及外观存在区别,对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,商标应该被核准注册。由于我司律师答辩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9893868号“美嘴鳄”商标予以核准注册。